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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卫公积金

中卫公积金贷款条件

2017-05-26 17:54

  ⑴具有有效居住身 份证明;

  ⑵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、良好的信用和偿还贷款的能力;

  ⑶**商品房的:具有商品房买卖合同(签订日期在12个月以内且必须经房管部门备案)和购房总价款30%以上的首****。**二手房的:具有房屋买卖契约、过户后的契税完税证、房屋所有权证(**日期在三个月内)。自建住房的:具有宅基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(所有权必须在本人或配偶名下)及经市(县)规划局、所在镇(乡)政府、村民委员会审批的住房建造手续;

  (4)异地缴存职工在本市购房的,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须提供公积金缴存证明。